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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惩罚
来源:百科书库 类别:法界趣闻

在美国,汽车司机超速行车和酒后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处以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收效甚微.后来,警方根据医生和教育家建议,对违章的司机试行心理感化法,即将肇事者送到医院去干一段时间的护理工作,专门照料那些因交通事故而住院的受害者.看到这些受害者,肇事司机良心受到谴责,以后开车就特别注意了。

巴西圣保罗市交通警察,把违章司机送到幼儿园,观看孩子们在画有街道路口的地板上玩汽车,使他们记熟交通标志。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官比特尔·孔特尔,决定改判肇事者"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车辆事故中的牺牲者.解剖这些尸体时,也强迫他们在场.这种惩罚很奏效.近几个月来,孔特尔受理的140 名因酒后行车而被告的司机,在"参观"停尸房后,迄今无一人因酒后开车而肇事。

在土耳其,驾驶员如果醉酒开车,则被送到离城20 公里之外的地方,然后在监督下,强迫其步行回到城里,据说,这是为了让司机反省错误,清醒头脑。

在日本东京以东80 公里的地方有一所无设防监狱.这所监狱叫"交通罪犯监狱",里面囚禁的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囚犯在押期间,要进行交通规则和驾驶技术的再学习,直至熟练为止.此外,狱中还有一块"交通事故死者纪念碑",犯人必须每天穿上素白的衣衫,在碑前面鞠躬默哀,反复背诵"深感罪孽深重,定向社会赎罪"的誓言,以示忏悔之心.在这个监狱里,犯人的平均监禁期为9.5 个月.出狱前,他们必须经过严格的驾驶技术和交通规则考试,成绩优良者方能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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