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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文字狱
来源:法律百科 专题:趣谈法律

清代某文人,一日正在窗前读书.一阵微风吹过,将书吹翻过几页,这位文人诗兴大发,随口吟出两句诗: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谁知,被人告知官府,无意之间招来大祸,官府以蔑视清王朝罪将其斩首.由此可以想见清代文字狱的严酷。

“文字狱”就是因为文字原因而铸成的冤狱.在封建社会里,统治者为了镇压知识分子,使用了种种手段,文字狱也是其中一种。

早在汉代元帝时就有杨恽事件.杨恽是司马迁的外孙,因事下狱,官府从其家中搜出一封家信,内容多为牢骚话,激怒了汉元帝,下令处杨恽以腰斩,杨妻判流刑。

明朝以来,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统治者在思想上对人们的控制防范更为严密.自明太祖朱元璋起,文字狱迭出,令文人提心吊胆,不敢“随情谈世事,纵意写文章”.不知哪处不合上意,惹来杀身之祸.如,朱元璋曾当过和尚,十分忌讳这段历史.因此当他在表章和诗词中看到“贼”、“僧”、“光”等字,就认为是对他的不敬,常不问青红皂白,将作者诛杀,以泄恨.清朝建立后,对反清情绪尤为敏感,思想控制愈发严紧,出现了更多更雍正年间的浙江查嗣庭“试题案”;乾隆年间的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等.诛杀革职,流放了一大批文人学者及其新朋故旧。

相朱国桢的后人手中买到一本朱著明朝史书,书内有《列朝诸臣传》等稿本.一稿本与招集宾客所补的崇祯历史编合在一起,然后用自己的名字加以刊刻.书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并使用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康熙二年,即 1663年,此事被人告发,报到京师,终于引得康熙皇帝勃然大怒,定要严加处罚。

令哲等被捕杀头.这时,南浔富家朱佑明也被人诬告与此案有牵连,结果,朱佑明和他的5 个儿子也被处以死刑.此外,凡是为书作序、校阅、刻字、印刷、卖书以及一些与此案有牵连的地方官吏等上百人,诛杀的诛杀,流放的流放,革职的革职,最后,共杀了73 人。

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出任江西主考,据科举八股文命题的惯例,选用《易经》《诗经》上的“正”、“止”二字命题,由于“正”字与雍正名讳,“止”又是“正”字无头,遂被说成是借出考题讽刺事实,被革职查办.查嗣庭死于狱中,被戮尸枭首,子辈株连死罪,家属流放边远地区.雍正还下令停其原籍浙江乡试6年。

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文字狱”频繁,处刑苛重,使得广大知识分子惧祸而埋头于考据之学,臣民不敢评论国事,以致造成了“天下懔懔、万马齐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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