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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清的舞弊案
来源:法律百科 专题:趣味法律故事

清朝末年,浙江一带发生了一起科举考试舞弊案,案犯是鲁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

光绪十九年癸巳(1983年)乡试,殷如璋受命去浙江主持考试.船过苏州时,周福清遣仆人抵船呈函,内有纸两张,一张为1 万两银庄银票,另一张上写有鲁迅祖父等5 个考生的姓名,并注明试卷中都有“宸衷茂育”字样,另有周的名片.据说周殷二人为同科进士.殷接函后,并未声张,继续与副主考闲谈,船下仆人久候不见回执,便叫喊着要回条,致使事情泄露.苏州知府受案查办,周福清先是逃躲,后怕祸及家人,便投案自首.主办者想以周神志有病不了了之,谁知,大堂之上周概不承认有病,并振振有词,历数某科某人皆有贿赂考官之事,他不过是依样做一次.主办不敢再追查下去,判其极刑.呈报朝廷后,改判坐狱8年.1901年,刑部尚书奏准,按投罪自首处,予以释放.此案典型地反映了清末官场与考场的实际状况。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一种根据“择优录取”原则选拔人才担任政俯官职的考试制度.自隋朝创立至清末废止,这一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1300 多年,对中国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由于考科举是通向仕途的“敲门砖”,被录取的人便可光宗耀祖,青云直上,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遂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封建统治者也极力利用科举选拔人才,为其役使,巩固统治.但科举考试的舞弊事件随之发生,历朝历代屡屡不断。

唐朝科举制尚处于未完备阶段,但舞弊之风却已刮起,其中最著名的科场案是唐穆宗氏庆元年(821年)的礼部试,朝廷处罚厂数名有关官员以平民愤。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日趋成熟,对考试程序、考试形式与内容、考试管理、考官的任命、阅卷、录取、舞弊的处置等,都作了严格规定.尽管如此,科场舞弊风仍日渐盛行,揭露的舞弊案也日益增多.如,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年)会试,江阴大地主徐经向主考官行贿,得到考题.后事情败露,主考官被革职,考中者不予承认,并取消考试资格,江南才子唐寅也遭牵连入狱受惩罚。

清代科举舞弊之事发生最多,所以清代科场把防弊视为要政,朝廷多次发诏,三令五申不许舞弊,遇有作弊之事,执法甚严,绝不姑息,使得因科场案送命者不计其数.如,康熙五十年(1711年)发生的江南乡试之案,副主考赵晋,勾结两江总督噶礼贿赂“关节”,盐商子弟多被录取.一时间,群情激愤,千余考生聚集抗议,并用纸糊的贡院门额,改“贡院”二字为“卖完”.噶礼先发制人,诬蔑考生聚众闹事,将为首者逮捕,投入大狱,上报判罚.朝廷命尚书张鹏翮会同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重审,张伯行查明事情真相,上报朝廷,参劾噶礼等人营私舞弊,噶则反劾张.康熙再命张鹏翻查核,张庇护噶,朝廷又命穆和伦审理,穆也偏护噶.康熙不信,命九卿、御史三审,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张伯行复职,噶与主考官被革职,赵晋等人立即被砍头,其余凡有牵连人全部严加惩处.此案审理数年,颇费周折,牵连不少高级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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