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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权宜之计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汪希教授

从前有一位赶考的青年,经过大行山下,和推车的车夫发生争论。车夫只能从字面读作‘大行’山,青年说不对,应该读作‘太杭’山。青年自负是读书人,坚称自己读的对。车夫虽是粗人,也自认这两个大字他还能认得。

于是晚上歇店后,一齐去请教当地一位著名的熟师(教书先生),请他评断。熟师先看字,再看看人,评断车夫读得对。青年虽不服气,也只好依约加倍付了车资。

数年后青年高中,而且升官,重过此地,再见见这位塾师。原意打算狠狠教训一顿,挖苦一番。不料塾师健谈过人,使人有如沐春风之感。解说车夫粗人,像貌不善,假如输掉车资,路上难保不利于青年。几两银子小事,何能不顾安危。青年叹服,尤有感谢。

又从前有一位老先生,少年在日本学警察,返回在上海、苏州、九江等地服务。退休还乡,手边还保留了一把小手枪,是德国制造的掌心雷。乡间治安败坏,土匪横行。有一年土匪攻破了老先生的圩寨。匪首很尊敬老先生是一位清官,是一位善人。下令只抢钱财枪械,不可伤人。最后向老先生‘借用’那把掌心雷(知道的人不多),老先生只好找出给他了事。但提出一个请求:不得用此枪妄杀无辜。只能作防身之用。

—无可奈何之时,不妨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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