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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代理母亲的故事
文章来源:拾穗 作者:谢碧漪

维拉蕊是一位有两个男孩的纽泽西女子,男孩年龄分别为三岁及两岁,她常形容那两个小男孩是“调皮捣蛋的小怪物”。她的丈夫是个卡车司机,手头经常很紧。他们四人住在维拉蕊的母亲家中,希望有朝一日能存到足够的钱,来买一栋属于自己的公寓。1983年3月的某天,维拉蕊(当时23岁)看见纽泽西的地方报纸有一则广告:寻求代理母亲。夫妻无法生育,愿付一万元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给利用人工受精来怀她丈夫婴儿的女人。应征者均代为保密。

这则广告使得维拉蕊思虑不已。她说:“我很容易受孕,我想再怀一个小孩对我来说应当是轻而易举的事。也许我能帮助别人一个大忙。”当然,还有1万美金的诱惑。她坦诚地说:“这笔钱能帮助我应付小孩的教育费用,或者能使他们生活得更好。”

第二天,维拉蕊即起程往纽约的一个委托公司面谈,该公司是个盈利组织,由密歇根州的一位律师诺尔肯思所开办。维拉蕊填了一份五页的申请书,详述她的病历以及申请代理母亲的原因。该公司的一位行政人员说:“大部分的申请者都是诚实、中恳、家庭至上的女人。”至于申请的动机则由“我喜欢怀孕”到“想怀他人的小孩以减轻过去自己曾经堕胎的罪恶”都有。维拉蕊的彩色照片与其他300位应征者了照片都放于照片簿上,一并送到当事人的手里。一星期后,维拉蕊很吃惊地发现她被选中了,而且还要求她再次回到委托公司与当事夫妇见面。

艾伦及曼蒂已经经历多年的不孕治疗,最后只好寻求委托公司的协助。艾伦是一位36岁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他的太太30岁,一家广告公司的主管,夫妇两人于1980年婚后不久即计划生儿育女。他们在纽泽西的霍博肯购买了一栋两间卧室的房子,艾伦形容他们的邻居“充满了婴儿”。可是三年以后,他们很痛苦地接受了自己无法生育的残酷事实。他们想到了收养别人的小孩因必须长期等待,大量花费,以及收养外国小孩的错综复杂而退缩了。然后,出乎艾伦意料之外的,曼蒂居然建议使用代理母亲的方法。

第一位由曼哈坦的委托公司所推荐的女人没有通过心理测验,他们发现她情绪不稳。维拉蕊是夫妇两人的第二位候选人,她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测验。这位活泼的女人喜欢看书,比当事人要求的还漂亮,不抽烟,不饮过量的酒,也没有任何遗传性疾病。艾伦说:“我们最感到欣慰的是,她不停地问问题,想知道我们是否真的要个小孩。”

起初,维拉蕊的丈夫对这种安排采取保留的态度,但是,据她说,她的丈夫终于百分之百地支持她了。维拉蕊并不在乎她的邻居们会怎么说她,因为小孩一生下来他们就要搬家了。她也不认为她自己的两个小孩对这个安排会有任何不良的反应,因为他们还太小。尽管她的双亲不能见到这第三个孩子,他们还是没有加以反对。

艾伦及曼蒂把答应付给维拉蕊的1万元存于第三者处,将于完成小孩收养后交付维拉蕊。此外,他们还得付与委托公司7500元,以及大约4000元的医师诊断费、检验费、法律费用、孕妇治疗费,及其他各种费用。今年4月,维拉蕊在作了第一次由艾伦提供精子的人工受精后即告怀孕。曼蒂说当她听到这消息后,真是快乐得无以复加。

代理母亲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有很多种。位于马里兰州的国立代理父母中心,其所推荐的女方与雇主从不见面。完全相反的一个例子则是住于底特律的31岁女子玛俐莲·詹顿,詹顿在怀孕期间与雇主变得非常亲近,以致于生出的女婴以玛俐莲为名。生产后她仍然不时地去访问小女孩,她说:“我觉得象个疼爱她的姑妈。”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代理母亲的工作都被安排得这么顺利。有的女人在历经9个月后,拒绝将产下的婴儿交给雇主。身为一个律师,艾伦知道,如果维拉蕊决定将小孩留下,他与她之间所订的合同在法庭中根本不起作用。不过艾伦说:“我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我总觉得两者之间的亲和力是来自人类的诺言。”维拉蕊的大肚子正开始要显露出来了,她说她正在自我训练,使自己对这未来的婴儿不要太眷恋。她说道:“这不是我丈夫的小孩,所以我不必将它视为己出。”她并不计划在生产后再与小孩见面。不过,她承认:“也许偶而看看他或她的照片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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