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术
来源:《致富绝招》 作者: 发布时间:10-17
在专利许可中, 被许可方一定要慎重, 小心上假专利的当.通常经过专利局审理、公开等审批程序, 多数专利具有专利性, 但也有由于审批中的漏洞, 而使不具专利性的发明成为专利, 这就有可能出现持有不具专利性专利的专利权人, 如被许可方不提防这一点, 必然会受其专利的摆布, 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这种不具专利性的专利, 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它不具专利性, 即可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无效请求.
然而, 在实际专利技术贸易中, 国际间的交往开始注重在引进技术时认真核对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 而在国内时行许可证贸易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被许可方往往过份相信具有一纸证明的专利, 丝毫不怀疑其专利性, 盲目进行许可贸易, 而吃亏上当者有之.
深圳通用激光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用公司) 于1992 年4 月24 日申请了`银行客户条码系统'发明专利, 并于1993 年6 月9 日获专利权.该公司在申请专利后, 广泛与全国各地银行签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两年多时间内, 共签约1016 家许可合同点.价值达12325 万元, 签约单位涉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交通银行等在17 个省市的基层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 哈尔滨实验银行以及各地的一些信用社.这么多银行同共签约, 却无一家银行查其专利的有效性.1903 年8 月, 通用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深圳分行与通用公司签定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支付专利使用费28 万元, 诉讼费1 万元.1993 年10 月19 日起, 通用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专利诉讼大战, 请求赔偿额达数百万元.
通用公司的诉讼, 将全国上下的银行系统都卷入沸沸扬扬的官司中, 严重干扰了银行的正常业务工作.工商总行决定奋起反击, 毅然认定该专利不过是银行业务中早已公开的普通技术, 请求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无效.经复审委员会复审, 1995 年8 月1 日宣告专利无效.此例告诫世人, 专利战火已在中国大地熊熊燃起, 国人应尽快学会灵活运用专利战术和战略, 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