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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言礼必有所据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李炳南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杞宋,包注:“二国名。”杞国是夏代之后。宋国是殷代之后。征,包注:“成也。”朱子集注:“证也。”文献,郑注:“献犹贤也。”刘氏正义:“文,谓典策。献,谓秉礼之贤士大夫。”

“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夏朝的礼,孔子能说。但须取得证明。然而,为夏朝后代的杞国,不足以为证。

“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殷朝的礼,孔子能说。然而,为殷朝后代的宋国,不足以为证。

“文献不足故也。”此句是说杞宋不足征的原因。夏殷二代早已灭亡。能知夏代文化的贤人,应在杞国。能知殷代文化的贤人,应在宋国。但杞宋两国已经难觅这样的贤人了。故说:“文献不足故也。”

“足则吾能征之矣。”足,文献若足。此即,如有那样的贤人。则孔子能将所说的夏殷之礼与他们对证。故说:“吾能征之矣。”

夏殷之礼,孔子能言,必然能知。虽然能知能言,尚须寻求文献,以为征信。足见孔子言必有所据。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孔子说:“禘祭之礼,自举行灌礼已后,吾不欲观之矣。”

禘,是天子祭祀宗庙的大祭。鲁国因其始祖周公旦有功勋于天下,周成王特赐以天子礼乐祭周公,所以鲁国周公庙得有禘礼。详见先儒所引礼记大传、丧服小记,以及祭统诸篇文。

灌,亦作裸。孔安国注:“灌者,酌郁鬯,灌于太祖,以降神也。”皇疏:“灌者,献也。酌郁鬯酒,献尸,灌地,以求神也。”尸,是以人代替受祭之祖。禘祭之初,酌以郁金草汁所和的鬯酒,献尸,尸受酒后,将酒灌地,以求神于太祖庙。详见皇疏所引礼记郊特牲,以及尚书大传郑氏注。

鲁国禘礼,自灌已后,孔子为何不欲观之,先儒解释不同,兹列以下三说,略备参考。

一、孔安国说:“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矣。”僖公与闵公皆是庄公之子。僖为庶子而年长,闵嫡而幼。庄公薨,闵立为君,僖为臣。闵薨,僖立为君。至僖公薨,列神主时,鲁之宗人夏父弗忌,佞僖公之子文公,将僖公神主升在闵公神主之上,是为逆祀。详见皇邢二疏。

二、朱子集注引赵伯循之说,鲁之君臣,当灌之时,诚意未散,犹有可观。自灌以后,则浸以懈怠,而无足观矣。

三、刘氏正义引礼经,及参诸儒之论,以为鲁国特受周天子之赐,可在周公庙举行禘礼,但后来僭用禘礼于群公之庙,所以孔子不欲观。又因为禘礼自荐血腥开始,而灌又在血腥之前,是知灌时尚非禘礼,所以孔子自既灌而往不欲观。或如庄氏述祖论语别记所说,鲁禘,其灌所用的酒尊,只用黄彝,是从诸侯礼。自既灌至迎牲以后,朝践再献之时,则如周天子兼用四代之礼。其余可以类推。是为僭禘。故孔子曰,吾不欲观之矣。

以上三说,孔注为逆祀,刘氏说为僭禘,先儒或兼采,或任取其一。赵氏懈怠说,诸注指无依据,故多不取。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方外史曰。禅自白椎而往者。吾不欲闻之矣。教自击鼓而往者。吾不欲听之矣。律自发心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呜呼。古今同一痛心事。世出世法。同一流弊。奈之何哉。

补注:当与三家者以雍彻章合看。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或人问孔子,禘祭之礼,其说何如。孔子先答曰不知。然后伸出手掌,告诉或人,谁能知道禘礼之说,谁即对于天下复杂之事,其如示之于此乎。“示诸斯”的诸字,是“之于”二字的合音字。斯字作此字讲。孔子说到“示诸斯”时,即以另一手,指其所伸的手掌。之于二字的“之”字即指天下事而言。“如示诸斯”即是犹如指示天下事于此手掌之中。亦即是对于天下事了如指掌之意。“指其掌”是记者之言。

“子曰,不知也。”孔安国注:“答以不知者,为鲁讳。”刘氏正义说:“孔子讳,即逆祀之事。”皇侃疏:“臣为国讳恶,则是礼也。”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程季清曰。王者于天下大定之后。方行禘礼。尔时九州岛之方物。毕贡于前。历代之灵爽。尽格于庙。可谓竖穷横徧。互幽彻明。浃上洽下。无一事一物。不罗列于现前一剎那际矣。示天下如指其掌。不亦宜乎。方外史曰。既云不知。又指其掌。所谓此处无银三十两也。

补注:庄子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此本性一体之说也。知神人之一体。为万物而报恩。其知禘与一切祭之说矣。若杀生以祭神。行私而求福。则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昔人有埋金而榜之者曰。此处无银三十两。蕅师盖借以喻孔子不言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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