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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称赞泰伯的道德,三以天下让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李炳南

【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殷朝时代,陕西邠州有一小国,因受异族狄人侵犯,国君古公亶父迁居陕西凤翔岐山之下,改国号为周。后来周武王伐纣而有天下,追尊古公为太王。

古公有三个儿子,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少子季历。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继承人,但古公认为季历的儿子名昌,有圣人的瑞相,预料他将能兴周,有意传位给季历,以便再传给昌,但未明显表示。

泰伯了解古公的意思,在古公生病时,便托辞到南方采药。他的二弟仲雍也有此意。于是他和仲雍一同拜别父亲,到了江南的吴地,从当地习俗,断发文身。伯仲二兄既出,季历不能出,必须在家事父。古公临终,遗嘱季历,报丧给泰伯和仲雍。古公薨,季历遵嘱接回伯仲。丧事毕,泰伯和仲雍计议让位给季历,季历不受。泰伯乃言自己已经断发文身,不能再治理国家,又偕仲雍出国至吴。季历遂立为君,后来传位给昌,为殷朝的西伯。昌的儿子名发,伐纣成功,为周武王,尊昌为文王。

以上是泰伯三让天下的大致情形,让是让国,孔子是周朝人,所以用天下二字。

三以天下让一句,古注争议很多,郑康成注,太王死后,泰伯接到告丧的讣闻,并未奔丧回来。刘宝楠认为郑注比较合理。但韩诗外传,论衡,吴越春秋等书,都说泰伯和仲雍奔丧回国,在丧事完了,又到吴地。究竟事实如何,已难考证。若以情理推论,古公既有遗嘱,季历不能不遵嘱接回伯仲。伯仲到南方,并非不告而别,只说为采药而去,迨闻父丧,没有理由不回来。至于回来以后,是否能如原意让得了位,因已文身,不能治国,且有古公默契在前,自无问题。

孔子称赞泰伯的道德,高到了极处。他曾经以天下三度让给季历,人民不知道如何称颂他的至德。

泰伯与仲雍托辞要到南方时,古公,季历,心里都明白,他们父子兄弟均以国事为重,彼此在心照不宣中完成让国大事。我们读这一章书,当学太王的眼力、泰伯、仲雍让国的道德。最难得的是泰伯,让得那样和平,而且处置得合情合理,所以孔子称许他至德。

古注“三让”有多种解释,今举两种,以资参考:

一、邢昺疏引郑玄注:“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

二、王充论衡四讳篇:“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太王薨,太伯还,王季辟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三让。究竟让也。以天下让。以天下之故而行让也。此时文王已生。纣亦初生。泰伯预知文王之德。必能善服事殷。救纣之失。故让国与之。令扶商之天下。是故文王之至德。人皆知之。泰伯之至德。又在文王之先。而人罔克知也。至于文王既没。纣终不悛。至使武王伐纣。则非泰伯之所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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