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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记孔子饮食之节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李炳南

【齐,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席不正,不坐。】

齐,即是斋。祭祀前,必须斋戒沐浴,祭祀时始有感应。‘明衣,布’,依古注,是用布做的亲身衣,即浴后所穿的明洁之衣。

齐必变食二句,是说斋戒时变更平常的食物与居处。古注变食,或谓不饮酒、不吃肉,或谓下文有‘肉虽多’,以及‘惟酒无量’等语,则非不饮酒,不食肉。主张前一说者,则将下文另分一节,亦可。迁坐,皇疏引范宁云:‘迁居齐室’,即是不与妻同房。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两厌字说文作猒,读平声,是饱的意思。不厌就是说不求其精细而饱,意为圣人食无精粗皆可以饱。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食指谷类的食物,饐是气变,餲是味变,皆不新鲜。鱼肉馁败,即是腐烂。陈腐的食物容易中毒,所以不食。

色恶是食物的颜色恶劣。臭恶不是腐臭,而是烹调的臭气恶劣。食物未熟,或过熟,皆是失饪。不时,有不同的讲法,一是烹个不到火候的食物,一是不合春夏秋冬四时所宜的食物,一是一日三餐不在朝夕日中的时候。这都有害于健康,所以不食。

割不正的割字,是宰割,即是杀的意思,如割鸡解牛等,与切肉之切不同。割不正,非指切肉不方正,而是用残忍的方法宰杀。皇疏引江熙云:‘杀不以道,为不正也。’杀得惨无人道,不忍心吃,所以不食。

不得其酱不食,酱有酰醢等多种,竹添光鸿以为,不得其酱,是不得其所宜之酱。酱各有宜,如药味然。不得其酱,恐或有敌物。得其酱,则增其美,而去其害,故君子重之。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刘宝楠正义说:‘气犹性也,周官医疡,以五气养之。五气即五谷之气。人食肉多,则食气为肉所胜,而或以伤人。’按照本草,不论动植物,皆有性气味色之类别,然以性为主,正义引用周官之说应从。肉虽多,不能多吃,必须以饭为主。不使肉气胜过饭气,以免伤胃。惟酒无量,饮多饮少,没有定量,但以不醉为度,不醉则不乱。

沽酒市脯不食。沽市二字都是买的意思,脯是干肉。酒从外面买来,未必清洁,脯自外面买来,不知是何物之肉,所以都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撤是撤去,姜能去邪味,发正气,所以不撤去,但不多食姜食。

祭于公,是陪君祭祀,祭毕,君赐祭肉,不待经宿,即须分享,表示不留神惠。自家祭祀,其祭肉不能超过三天,免亵鬼神之余。公祭或家祭之肉超过三天,已经陈腐,便不能食,只好敬而埋之。

食不语,寝不言。吃饭睡眠皆不是说话的时候。吃饭时,口中嚼物,睡眠时,安静休息,故不宜言语。但在宴会时,敬酒敬菜,也不能不说话,朋友也有连床夜话的情形,然而亦须少说。

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瓜字或作必字,与祭字连读,但郑康成仍从古文论语作瓜字。古有祭食之礼,即在饮食之前,将每种食物取出少许,放在食器之间,以祭祀古时发明以火作熟食之人,表示不忘本。但非美食可以不祭。而孔子日常所食的,虽是粗疏之食,以及菜羹瓜果之类,也要祭之,不敢以菲薄废礼。祭时必然肃敬。此说详见刘氏正义。

席不正不坐。史记孔子世家将此句记在‘割不正不食’下。古时未用桌椅,以席铺地而坐。铺席必须端正,不正则不坐。

这一节综记孔子饮食之节。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补注】此即孔子斋戒之相。与佛所说斋戒相同。明衣谓新净布衣。变食谓不饮酒。不食荤肉。迁坐谓不坐高广床座。

但云不厌耳。非刻意求精细也。

【补注】厌足也。与餍同。不厌谓不多食。可知疏食菜羹。是孔子平日家风。乡党所载食肉诸文。或是君赐。或是享礼。或朋友之馈祭肉。然且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则孔子固以疏食饮水为乐者也。杀生食肉。违佛禁戒。亦未得为孔子徒也。

色恶。即今所谓落色。如黑鱼犬虌之类。臭恶。即葱韭蒜等。割不正。谓不当杀而杀。或非分。或非时也。不得其酱。恐致伤人。故皆不食。

生得如此好酒量。尚以不为酒困为愧。可见禹恶旨酒。佛门戒酒。方是正理。济颠。林酒仙之属。一时权变。不可为典要也。

只是不坐在酒店饭店中饮食耳。难道他人请孔子。定要自做酒。自杀牲。

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补注】言虽疏食菜羹瓜果之类。必先祭而后食。祭必斋如也。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故修行人。于早中二时。当先供三宝祖先。而后自食。

不正。谓不依长幼尊卑之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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