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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粉饰名称内外有别
来源:民间善书 作者:颜之推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不可滥也。无风教①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原祖父母同,吏人为其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叔父②,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从③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④,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译文】

凡是亲属的名称,都应该有所粉饰,不可滥用。没有教养的人,在祖父祖母去世后,对外祖父外祖母的称呼与祖父祖母一个样,教人听了不顺耳。虽是当了外公外婆的面,在称呼上都应加“外”字以示区别;父母亲的伯父、叔父,都应当在称呼前加上排行顺序以示区别;父母亲的伯母、叔母,都应当在称呼前加上他们的姓以示区别;父母亲的子侄辈的伯父、叔父、伯母、叔母以及他们的从祖父母,都应当在称呼前加上他们的爵位和姓以示区别。河北的男子,都称外祖父、外祖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的乡间也是这样称呼。用“家”字代替了“外”字,这我就不明白了。

【注释】

①风教:教化。②世叔父:世父和叔父。世父,指伯父。③群从:指诸子侄辈。④家公家母:母之父母为家公家母。

【评语】

虽是内外有别,但何必墨守成规?忽略内外区别,不正可以营造一种亲切的氛围?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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