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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
来源:现代散文赏析 作者: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 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 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 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 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 吸着水烟, 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 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 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 叫他祖荫, 叫他承祖, 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 叫他荷生, 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 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 (往往适得其反, 名字代表一种需要, 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 .但是无论如何, 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 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 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 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 因为有例可循, 小孩该叫毛头, 二毛头、三毛头, 丫头该叫如意, 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 (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 , 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 恐怕全在这里了, 纵有遗漏也不多.习俗相沿, 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 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 那是多么厌烦的事! 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 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 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 (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 有整个的云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 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 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 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 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 常常在那里找到許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 是否此中有人, 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 自不必说, 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 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 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 名字不过符号而已, 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 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 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 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 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 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 调皮的姑娘叫小春, 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 谨愿的田二姑娘.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 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 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 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 因为既不上学, 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 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 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 都带点秘密性质, 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 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 是被认为很唐突的, 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 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 以后做了官, 就叫"官印", 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 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名, 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 就换一个别号, 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 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 又换一个别号.本来, 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 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 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 大为不悦, 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 我们大都愤愤不平, 觉得旧家庭的专治, 真是无孔不入, 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 父亲也要干涉, 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 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 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 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 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 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 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 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 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他自己, 百看不厌.多取名字, 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 既于他人无碍, 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 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 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許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 会说: "哦, 公羊浣, 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 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 又叫白泊, 又叫目莲, 樱渊也是他, 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 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 改名蔺烟婵, 又名女S*."任何大人物, 要人家牢记这一切, 尚且是希望过奢, 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 做他自己份内的事, 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 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 或者做不动了, 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 那也是理所当然, 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 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 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 从来没有读过白字; 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 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 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 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 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 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 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 改叫大庆元年, 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 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 太顺口了.固然, 不中听, 不中看, 不一定就中用; 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 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 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 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 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 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許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 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 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 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 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 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 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瑛, 张瑛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 说: "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 到现在, 我却不愿意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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