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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热息痛
来源: 类别:解热镇痛药物

扑热息痛 (别名: 对乙酰氨基酚、醋氨酚、对醋氨酚、退热净)

[作用与用途]本品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镇痛作用弱于阿司匹林,无抗炎作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关节炎、风湿所致的骨骼肌疼痛、关节肿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及服用阿司匹林过敏者和不适用于阿司匹林的患者如有止血障碍,出血素质以及上胃肠道溃疡,胃炎和食管裂孔等病症的发热病人服用。

[规格]片剂: 每片0.1克,0.3克,0.5克。

[用法与用量]口服,成人每次0. 25-0.5克,每4-6 小时一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克,一疗程不宜超过10 日。儿童6-14 岁每次0.125-0.25克,每5-6 小时一次,一日量不宜超过1克,一疗程不宜超过5 日。2-6岁每次0.08-0.16克,每5-6 小时一次。一日量不宜超过0.6克,一疗程不宜超过5 日。1-2 岁每次0.05-0.1克,每5-6 小时一次,一日量不宜超过0.4克,一疗程不宜超过5 日。1 岁以下婴儿,每公斤体重每次0. 01-0. 015克,每5-6 小时一次。幼儿需碾碎拌糖水喂服。 12 岁以下24 小时不超过5 次,疗程不超过5 天。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①扑热息痛适宜饭前15 分钟温开水送服,显效快,毒性低。饭后服会降低吸收速度,高糖膳能抑制扑热息痛的吸收,而脂肪和蛋白质影响小。②3 岁以下儿童最好不服用,孕妇、肝病、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乙醇中毒者慎用、贫血、心脏病、肺病患者应慎用,以免发生该药中毒反应。③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少,个别患者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与过敏性皮诊、荨麻诊。④用量过大且长期用药可出现肝、肾损害、肝脏毒性反应,最初症状为恶心,呕吐及乏力,服药48-72 小时后可发生转氨酶和胆红素等升高,凝血酶元时间延长,中毒严重时,可导致肝坏死并在数日后死亡。乙酰半膀氨酸则能发挥保护肝脏的作用,两药间隔超过15 小时,即失去保肝作用,应予以掌握。⑤肾损害表现为肾乳头坏死和髓质内部损害。⑥长年服用可导致对该药的心理依赖性,但不引起躯体依赖性。

[配伍禁忌]①扑热息痛与抗凝血药物合用时,必须减少后者的剂量,以免引起出血。②扑热息痛不宜与普鲁苯辛合用,可使疗效降低。③服用口服避孕药可促进扑热息痛在体内的排出,并用时须加大扑热息痛的剂量。[保管与贮存]阴凉干燥避光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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