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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一同
来源:道学深究 作者:

他说是非观念使我们产生认定,认定应该或不应该,“可乎可,不可乎不可”。这个可以不可以,都是我们的主观来的;是我们的念头认为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宇宙间没有离开心以外的是非观念。他的结论告诉我们,“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我们要想成这个道,想返回到形而上道里头,只有实行。这里我们看到庄子讲实验,偏重于经验论,只有真正行道才能成道,要到达形而上道不是靠空洞理论,如果拿论辩思想来当作道,那就完全错了。等于现在讲道讲佛学,都变成一种思想学问,那就不对了。“物谓之而然”,宇宙万物我们认定对就对了,不对就不对。认定这个东西叫什么,就叫什么,一切都是唯心作用。所以形而上的道,“行之而成”,是要修行才做得到;形而下的万物是人为的,认为怎么样就怎么样,就是“物谓之而然”。下面庄子的文章,波澜汹涌。

“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他说“恶乎然”?怎么样才叫对了呢?“然于然”,你的观念认为对了,它就对了,还是唯心作用;用白话翻过来很简单,给庄子一写啊,我们就眼花缭乱。“恶乎不然?”怎么样认为不对呢?“不然于不然。”这个不然是你的观念认为不对就不对。虽然那么讲,你不要被庄子的文字骗了,他上面来一个花样,像我们打拳一样,花拳绣腿,东一拳西一拳,实际上,他一到中心就杀出来了。作文章就是这样,“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都不相干。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天地万物都有它的所以然,既然宇宙万物形成了,电就是电,成了电灯它发亮了;它通过了发声的地方,成了录音机、收音机了。“物固有所然”,物体都有它所以然的特别性能;“物固有所可”。所以万物,都有它应该的本位和立场。

在现象界来讲,当形而上道形成了万物后,各有各的性质,水跟火两个就不同,两个都是物,但水火不能相容的。“物固有所可”,水有水的用处,火有火的用处,形而下是这样。但是从形而上来讲,“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归到道体呢,水火都变成原来那个能量,只是一个能量,因此它说明一个道理:

“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桅橘怪,道通为一。”所以啊,由于这个形而下、形而上的道理不同,在这里产生一个现象。在现象上来讲,“莛”是茅草的一个杆杆,等于是扫帚头上一枝茅草杆。莛这个茅草很细,很脆弱,很轻微;“楹”是一根大柱头,大殿里头那个大柱头,大木头,很粗很大,很贵重。这是两个相反的东西。“厉与西施”,“厉”是一个非常丑的丑八怪;“西施”是古代第一美人,最漂亮,也是两个相反。至于人的现状、个性、心理等都不同,他只讲了四大类:“恢”,是胸襟豁达,很宽大,什么事情都不在乎;“桅”,胸襟很狭小;“橘”,很奸巧;“怪”,很怪异。这四种是外在的现状,各有各的不同。这一个道理是什么?就是说“物固有所然”,丑的是丑的,漂亮是漂亮,细的是细的,粗的是粗的,胸襟大的就是大,窄的就是窄的,奸巧就是奸巧,古里古怪的就是古怪的,各个不同,现象不同,作用也不同,就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但是,“道通为一”,形而上讲起来是一个东西。譬如一个人,好看的与不好看的,死了以后都变成白骨,白骨变成灰,漂亮与不漂亮都一样,都是空,那个是“一”;茅草杆同大柱头,化成了灰也是一样,这也是“一”。所以恢、桅、橘、怪,到了最后,还是“道通为一”。在这个里头,又产生形而上、形而下的道理。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这也就是物理的道理。一个东西分化了的时候,也就是成功的时候。譬如稻子割下来,加工磨成粉,分化开了,可以分做成很多好吃的东西,“其分也成也”,分散开就是另外一个生命的开始。等于夫妻结婚,生了十几个孩子,这两个人的分化成了一个大家庭。但是,“其成也毁也”,就是“方生方死”之死。当成功的时候,也就是开始毁坏的时候。譬如这个房子,当我们盖成功开幕的时候,这一天已经开始在毁坏了,慢慢的坏,这个房子总归要坏。所以结论是“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天地万物,没有哪个叫做成功,没有哪一个永远存在的,也没有永远毁坏的。空久了以后,自然会形成有。这个形成的有,加上许多因缘的构合,自然会有,是自然的有,最后还是归到一。下面接着,有一个中国文化重要的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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