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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仁爱的两大原则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儒家从爱亲人推广到爱大众,从爱大众又推广到爱天地万物。儒家对天地万物的爱,是对生命的爱,对生生不息的宇宙的爱。这样一种爱培育了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主张。

为了实现对大众的爱,孔子提出了两条原则: 一条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另一条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自己要站得住脚,也要让别人站得住脚;自己要发展,也要让别人发展。

第一条是否定地说,第二条是肯定地说。两条原则实际上是从相反的方向指示着同一个“仁”的道理: 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博爱大众,共同发展,大家都赢。

这两条原则初看起来好像很平常,但认真想一想,要真正地落实却何其艰难?可以说,人和人的一切冲突,是因为违背了这两条原则;人和人的和谐相处,都是因为遵循着这两条原则。

如果人们真的都能按照孔子提出的两条原则做人做事,人间天堂就建成了,世界大同就来到了。因此这两条看似平常的原则实际上却具有无比神圣的意义,它们的崇高深厚的道德内涵、社会价值和任何宗教的金律相比,都毫不逊色。因此,在一次世界性的讨论宗教伦理的大会上,全世界不同信仰的宗教界人士和学术界人士都一致同意,将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信条和基督教的“己所欲,施于人”的宗教戒律并列为人类生活应该遵循的普遍法则。孔子提出的两条原则确实是具有永恒价值和普遍意义的人类的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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