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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合儒佛 兼容并包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魏晋以降,随着佛、道二教的兴盛,思想界形成了三教鼎足的格局。特别是到了唐代,佛教的发展势头有凌驾儒学之势,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早在佛教传入中土之初,一些人或从中华本位文化角度出发,或从道、佛争先后的角度出发,对佛教进行了批判。柳宗元时代,韩愈是排佛派的中坚人物。柳宗元与韩愈虽是好朋友,在文学见解上有许多共同之点,但二人在对待佛教这个问题上,观点却完全不同。

在《送粪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一文中,柳宗元说:“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他的母亲卢氏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他少年时随父亲到江西洪州,南宗慧能的隔世法嗣,与青原行思并称为“禅宗双璧”的马祖道一正在那里传法,称“洪州禅”,受到江西观察使李兼(柳宗元夫人杨氏的外祖父)礼重。柳宗元父亲的知交权德舆也游于他的门下。柳宗元的岳父杨凭也信佛教。因此,柳宗元自幼生活在佛教气氛很浓的环境中。在长安应举和做官期间,他曾与文畅、灵沏等出入官场的僧侣结交,并很欣赏晋、宋以来谢安石、王羲之、习凿齿、谢灵运、鲍照等人与和尚支道林、释道安、慧远、慧休等的关系,又称赞在同时代的那些“服勤圣人之教,尊礼浮屠之事”的亦儒亦佛的人物。以后在流贬过程中,柳宗元又与许多和尚交结。佛教思想对他的浸染很深,与他所受的儒家教育结合,形成了他特有的调和儒释的思想。

柳宗元信佛,着重于佛教义理。他把作为外壳的宗教迷信与内在实质的教理区别对待。他“自幼好佛”而“有得焉”,正是对佛教义理有深切的领会,因此,他不同意韩愈“人其人,火其书”做法,他说:

儒者韩退之与余善,尝病余嗜浮图,訾余与浮图游。近陇西李生础自东都来,退之又寓书罪余,且曰:“见《送元生序》,不斥浮图”。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爽然,不与孔子异道。退之好儒未能过杨子。杨子之书于《庄》《墨》《申》《韩》皆有取焉。浮图者,反不及《庄》《墨》《申》《韩》之怪僻险贼耶?曰:“以其夷也。”果不信道而斥焉以夷,则将友恶来、盗跖,而贱季札、由余乎?非所谓去名求实者矣。吾之所取者与《易》、《论语》合,虽圣人复生不可得而斤也,退之所罪者其迹也。曰:“髡而缁,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若是,虽吾亦不乐也。退之忿其外而遗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韫玉也。吾之所以嗜浮屠之言以此。

在这篇文章中,柳宗元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他对佛教的态度。针对韩愈的指责,他认为,佛教义理往往与儒家的基本精神相合,不能因为它是“夷”法而加以摒斥。在这一点上,柳宗元主张兼收并蓄,勇于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成果,“取其韫玉”,表现出一种开放的文化心理。至于对佛教徒不讲世俗之伦理,脱离生产劳动等消极方面,柳宗元与韩愈一样不赞成。他在《送元悬师序》中批判“世之为释者,惑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是没有真正参透佛教的教理,赞扬释元悬在对待“孝”的问题上“吾见其不违,且与儒合”。他还批评“今之言禅者,有流荡舛误,迭相师用,妄取空语,而脱略方便,颠倒真实,以陷乎已,又陷乎人”。柳宗元对待佛教,是以儒学为价值标准,取其“有益于世”者,援佛以济儒。他认为佛理“与孔子同道”,具体有这样几点:

1.“不爱官,不争能”,合乎儒家的生活态度。柳宗元在《送僧浩初序》中说:“且几为其道者,不受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遂遂然唯印组为务以相轧也,则舍是其焉从?”在他看来,佛教大师的恬退闲安,与当时官场中争肆奔竞、贪恋禄位的风气形成鲜明的对比。传统儒家倡导“安贫乐道”,佛学与之相通。

2.“合所谓生而静者”,即与儒家的性善说相符合。《礼记·乐记》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物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柳宗元认为儒家的这种“主静”说经过异端的篡乱,异说纷纭,失去了原旨,“孔子无大位,没以余言持世,更杨、墨、黄、老益杂,其术分裂。”而直到佛教学说出现,才恢复了儒家“主静”说的本源,“吾浮图说后出,推离还原,合所谓生而静者。……其道以无为为有,以空洞为实,以广大不荡为归。其教人,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耕锄,本其静矣。”在这一点上,柳宗元把儒、佛之道调合在一起,认为佛学的性善论贯彻始终,正与孟子“性”说相通。

3.“本于孝敬,积以众德”,合乎儒家伦理。“孝道”是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佛教原本不主孝道,规定不礼国王,不拜父母。但佛教传入中土以后,经过改造,逐渐适应了传统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要求,也提倡“孝道”,如《大报恩》十篇,“咸言由孝而极其业”。他在《送氵睿上人归淮南觐省序》中说:“金仙氏(按:金仙为佛教之异名)之道,盖本于孝敬,然后积以众德,归于空元。其敷演教戒于中国者,离为异门,曰禅、曰法、曰律,以诱掖迷浊”。柳宗元认为在提倡孝道这点上,佛教“且与儒合”。

4.佛教的戒律与儒学的礼义相通。唐德宗时,怀海禅师居于江西百丈山,创禅院制度,为禅师立下了行为戒律。其中首先讲报恩、尊祖,用儒家的忠、孝观念补充了佛教戒律的内容。柳宗元把儒学的礼义与佛教的戒律等同起来,认为二者同样起着“持世”的作用。在《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中,他认为:

儒以礼立仁义,无之则坏;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则丧,是故离礼于仁义者不可与言儒,异律于定慧者不可与言佛。

因此,佛教戒律与儒家礼义在效用上相通。

5.佛理合于中道。“中道”或“大中之道”,是柳宗元“圣人之道”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佛教也讲中道,佛教的许多思想,尤其是天台宗的中观思想中,也体现了“中道”原则,因此,柳宗元极力称道。章士到曾指出:“大中者,为子厚说教之关国语,儒释相通,斯为奥秘。”在《岳州圣定寺无性和尚碑》中柳宗元说:“佛道愈远,异端竟起,唯天台大师为得其说。和尚绍承本统,以顺中道,凡受教者不失其宗。生物流动,趋向混乱,惟极乐正路为得其归。”在《南岳云峰和尚碑》中也说:“师之道,尊严有耀,恭天了之治,维大中以告,后学是效。”“大中”思想本为儒家所固有,而释教能冥契此说,故柳宗元大加赞扬。

6.“真乘法印,与儒典并用。”柳宗元一系列文章中,反复强调佛教“不与孔子异道”,“往往与《易》《论语》合”,佛教义理中包含着与“圣人之道”相通的、有益于世的内容,是不应当简单加以否定的。

柳宗元按照自己对佛、儒二教的领会,“统合儒释,宣涤疑滞”,目的是通过有选择地容纳佛学思想,借助佛学理论来“推离还源,丰佐吾道”,丰富儒学的思想方法,对宋明理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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