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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公述冥(出《观感录》)
类别:因果基础 作者:怀西居士

溧水汤聘,顺治甲午乡试,出闱疾作。至十月六日夜半,举体僵冷。一生行事,俱现目前。忆童子时,戏藏一鸡于沟中,为黄鼠所伤。又杀蝙蝠一窠。又一仆善睡,燃油纸伤其手。须臾,见蝙蝠等皆来索命,心甚怖之。其余善事,亦丝毫必记。忽思《心经》“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语,觉心渐安隐。见观音大士杨枝一洒,遂苏。至辛丑,成进士。

[按]公之藏鸡、杀蝠,特儿童时事耳,然方至冥间,皆来索命,则杀业之不恕于幼也明矣。况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乎?爱子弟者,急宜思患而预防之。

【白话译文】

清朝江苏溧水县汤聘,顺治甲午年参加乡试,刚出考场即得病,到十月六日夜半时分,全身僵冷,平生所行之事,都一幕一幕出现于眼前。回忆童年时,曾经把一只鸡戏藏于沟中,结果被黄鼠狼咬伤。又曾杀死一窝蝙蝠。有一仆人贪睡,点燃油纸烧伤其手。一会儿,即见蝙蝠等都来朝他讨命。心里非常怖畏。至于其他善事,也点滴都记得很清楚。忽然想起《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无挂碍故,无有恐怖”之经文,才觉得心情渐渐安稳平静。忽见观音大士,手中杨枝一洒,即苏醒了。至辛丑年,考取进士。[按]汤聘藏鸡杀蝠,只是童年时事罢了。然而到了阴间,那些冤魂都来索命。可见即使幼年时所造之杀业也不容宽恕。何况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希望真心爱子弟的人,当想到后果可怕,要及早预防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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