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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费惠贫(思仁目击)
类别:因果基础 作者:怀西居士

武林袁午葵,讳滋,寓居昆邑,好善不倦。康熙己卯孟夏,正值五旬之诞。绅士与交者,悉敛分称觞,袁公却之,不得。乃汇亲友于景德寺,以众分给散贫人,及孤寡废疾者,而又自出几金,贮之同善会中,以作答贶云。

[按]果之熟者,其落也可待;木之大者,其伐也有期。是以智者过中年后,即当于室家作旅舍想,眷属作同伴想,光阴作少水鱼想。若至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摇之后,犹然恣意杀生,迷而不悟,则“民斯为下矣”。

【白话译文】

清朝武林(即杭州)袁午葵,炜滋,客居昆山,好善不倦。康熙己卯年孟夏(农历四月),正值其五十岁寿诞,与他素有交往之士绅朋友,都备办寿礼前来祝贺。袁公难以拒绝,就汇集亲友于景德寺,把众人之贺礼全部分散布施给贫人及孤寡残疾人。且又自己拿出一些钱财,存放于同善会中,以作答谢。[按]当果子成熟时,用不着等多久就会自然落地。树木长到可作栋梁之材时,砍伐之期也就不远了。因此,有智慧者过了中年后,就应该把室家当做旅舍想,把眷属当做同伴想,把光阴流逝作少水鱼想。若到了眼茫茫发苍苍,牙齿摇动,行将就木之时,犹然恣意杀生,迷而不悟,便是孔子所谓的“民斯为下矣”(意谓此种人是最下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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