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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斋立毙
来源:安士全书 作者:周安士

(《现果随录》)

麻城王某,长斋三年,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其友慰之曰:‘公持斋人,佛天必佑。’王曰:‘持斋三年,得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得吾否?’王问如何卖,友曰:‘一分一日,三年当得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得银,明日将开斋戒,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反透矣。’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归,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按]欲买者固奇,竟卖者亦奇,卖去而即来算帐者尤奇。观此,可见诵经礼忏者,既出钱财,无不得福矣。欲持长斋,当先作五种不净观,然后于鱼肉之类,能生厌心。何者为五?一者种子不净,谓一切肉食,皆畜生之精血所成故;二者所食不净,谓猪羊所食,无非糟糠粪秽故;三者住处不净,谓其没身于大小便利之中故;四者腹中不净,谓其腥臭体中,满包屎尿脓血故;五者死后不净,谓其腐烂时,与死人无异故。

【白话译文】

湖北麻城王某,长斋三年,忽然染上恶疮,心生退悔。朋友劝慰他说:“你是持斋人,佛天一定会保佑你。”王某说:“我持斋三年,还招此恶报,有何益处?”朋友说:“你若不想要此持斋功德,可卖给我。”王某问如何卖。朋友说:“一分买一天,三年当得银子十两八钱。”王某听后很高兴,即写卖斋收据,取了银子,打算明天开斋。当天夜里,梦见两个鬼差骂他说:“十个月前,你的禄命已尽,因你持斋之缘故,才延至今日。现在你竟然把斋卖了,你的命数早已超出期限了。说着立即要把他带走。”王某向鬼差请求暂缓一晚,等天亮时向朋友退回银子,誓愿从此继续持斋。第二天便找其友索要收据,朋友说:“昨天拿回家,就在佛前焚化了。王某悔恨交加,很快就死了。[按]想买斋的固然稀奇,居然有愿意卖斋的更稀奇,刚卖完随即来算账的尤其稀奇。由此可见,出钱财请僧诵经念佛的,无不得福。◎想持长斋之人,当先作五种不净观,然后对于鱼肉之类,便能产生厌恶之心。哪五种呢?一者种子不净。观想一切肉食,都是畜生之精血所成。二者所食不净。观想猪羊所食之物,无非是糟糠粪秽。三者住处不净。观想这些畜生的身体整天躺在大小便之中。四者腹中不净。观想这些畜生的腥臭身体中,贮满屎尿脓血。五者死后不净。观想其尸体腐烂时,与死人一样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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